关于举办国家职业资格“室内装饰设计师”培训与考评的通知
作者:本站发布于:2017/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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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室协(2016)3号
关于举办国家职业资格“室内装饰设计师”培训与考评的通知
各市室内装饰协会(装饰办)、装饰公司、设计公司、大专院校:
职业资格证书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依法推行的国家级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资格鉴定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现行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从2000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室内设计职业共分三个等级:室内装饰设计员、室内装饰设计师、高级室内装饰设计师。
江苏省室内装饰协会与江苏省室内装饰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定于2016年3月21日至3月26日在南京联合举办江苏省2016年度第一期“室内装饰设计师”培训班,进行专业培训和考前指导,并组织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室内装饰设计员职业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二、培训及考试安排:
根据“室内装饰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规定,本次培训班采取脱产学习方式,由知名专家、教授授课,授课学时为32学时。 日程安排如下:
3月21日、22日、23日、24日全天授课。
3月25日 9:00-18:00 论文答辩。
3月26日 9:30-11:30 专业理论考试。
3月26日 12:30-16:30 专业技能考试(提供画板、画纸;自带彩铅、马克笔等绘图工具)。
考试范围包括:
1、论文答辩:根据每位考生考前完成并提交的自命题论文(3000字以上),现场进行答辩,15分钟。
2、专业理论考试,120分钟。
3、专业技能考试。240分钟。
培训及考试地点:南京市湖南路181号汇鸿国际商厦。
三、考评鉴定办法:
经培训达规定学时数,方可参加考试。
专业理论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专业技能考试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分专业理论考试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包括:考前完成并交纳3000字以上的自命题专业论文和现场答辩。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以上为合格。
曾获得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中级职称者,可免试专业理论(报名时须提供证书)。
四、证书颁发:
经考试鉴定合格者,颁发“室内装饰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
五、培训人数及相关费用:
本期培训班名额为60人(额满为止)。培训费为人民币4600元/人。费用包含报名费、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考场费、考评费、证书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日期截止前将填写的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协会邮箱:3340549482@qq.com
报名表获取方式:登录江苏省室内装饰协会网站http://jssnzs.com下载。
七、录取事宜:
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接到录取通知后,报名人须携带相关材料至(或邮寄至)协会并办理缴费手续及领取准考证。材料包括:
1、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一式三份(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本人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4、自命题论文(3000字以上)一式三份;
5、小2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五张。
6、专业理论免试者,需提供中级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
以上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
八、联系与通讯:
通讯地址:南京市湖南路181号11楼,江苏省室内装饰协会
联 系 人:柳晓军、黄 婕
电话传真:025-83360516
邮 箱:3340549482@qq.com
邮 编:210009
协会户名:江苏省室内装饰协会
协会账号:250782904910001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南京湖南路支行
九、备注:
1、自命题论文需是考生本人原作。
2、经考试鉴定未合格者,下期培训班免费入学。
3、经考试鉴定未合格者,其中单项合格成绩保留一年,下期免考。
4、考生培训(时)前,请携带各有关证书原件,以便核对。
江苏省室内装饰协会
江苏省室内装饰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本文链接:
http://www.jssnzs.com/htm/200/11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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